全省“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扬中召开

9月17日,省市场监管局在镇江扬中市召开“全省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部署全省全面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此次推进会是我省2020年“质量月”主题系列活动之一。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潘丽芬、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俊胜出席会议并讲话。扬中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永意致辞。

王俊胜在讲话指出,自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将开展试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一项重要举措来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的关心下,扬中地区光电设备行业作为我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试点行业。省局将国家试点工作写入当年全省认证监管工作要点,先后多次深入试点企业、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走访调研,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谋划、高站位起步、高质量推进。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试点工作保障。出台支持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对试点单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充分调动试点地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扬中市局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财政和政策支持,为试点项目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复制推广,促进试点工作深化运用。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努力把试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创新机制、推动发展的过程。一方面,在调查摸底和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符合条件并且有强烈提升意愿的65家小微企业,同时通过竞标确定4家认证机构共同参与提升行动。另一方面,细化工作任务、机制、进度和要求,启动我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推广试点模式,加快试点成果应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全省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他强调,下一阶段,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立足于提升行动,突出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效落实;立足于参与单位,做到讲专业、讲执行、讲评价;立足于提升成效,体现有变化、有典型、有氛围,力争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上出经验、出做法,为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江苏方案、贡献江苏智慧、打造江苏样板。

潘丽芬充分肯定江苏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试点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她指出,江苏试点工作较好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在服务发展、提升能力、示范引领等方面成绩明显。她要求,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基础上,打好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的“组合拳”,加快推进提升行动,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市场监管部门要细化措施,推动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提升,助力小微企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会前,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作要求、小微企业如何在现场管理、质量管控等方面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各市局分管负责人、认证监管相关负责同志、小微企业和认证机构代表进行了培训。会上,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作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方圆集团江苏公司通报试点工作成果,两家试点企业代表作试点成效交流。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有关人员,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5家国家试点企业、65家小微企业和相关认证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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